各設區市環保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
為實現《福建省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2011—2015年)》提出的目標、任務,不斷開創環保宣傳工作新局面,更好地凝聚全社會加強環境保護、建設福建省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的強大力量,根據環境保護部《關于加強面向社會環保宣傳工作的意見》(環辦〔2014〕26號)精神,現就福建省加強面向社會環保宣傳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面向社會環保宣傳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加強面向社會環保宣傳工作是建設生態文明的迫切需要。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形成合理消費的社會風尚,營造愛護生態環境的良好風氣。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時強調,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著力樹立生態觀念,走向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當前,廣大環保宣傳工作者要認真學習領會黨中央、國務院對生態文明建設作出的新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對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及國務院深入實施福建生態省戰略,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意見、部署,站在生態文明建設的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高度,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大力推進環保宣傳工作。
(二)加強面向社會環保宣傳工作是環保事業攻堅克難的重要手段。環保宣傳工作是實現黨和國家環境保護意志的重要手段,是環境保護事業的有機組成部分,也是推動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環保工作的強大動力。3月10日,國務院下發了《關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意見》,對福建省環保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而當前我省環境形勢仍不容樂觀,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壓力不斷加大的矛盾仍較尖銳,面臨著保持現有環境質量、深入推進污染減排、防范環境風險的三大壓力,環境質量與人民群眾期待仍有差距;因此,必須切實加大環保宣傳工作力度,及時公布環境信息,積極回應公眾訴求,形成全社會人人節約資源、愛護環境、自覺參與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增強福建省引領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的示范效應。
(三)加強面向社會環保宣傳工作是深化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必然要求。近年來,環境保護從理論到實踐都發生了可喜的重要轉變,但環保宣傳工作在某些方面還不夠主動,不能適應形勢需要,如組織引導群眾參與環保的渠道不暢,吸引力感染力不強,正確引導輿論力度不大。全省環保宣傳工作者必須認真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鞏固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牢牢扭住作風轉變這個關鍵不放松,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等“四風”方面問題,更加積極主動地行動起來,認真研究環保宣傳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新特點、新要求,努力提高面向社會環保宣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強面向社會環保宣傳工作的基本原則
(四)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圍繞我省環保中心工作,服務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保障改善民生、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福建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總體戰略,是環保宣傳工作的基本要求。要有的放矢地研究制定宣傳目標和舉措,因勢而謀,應勢而動,順勢而為,主動引導社會輿論,積極回應公眾關切,增進共識,提振信心,凝聚力量,為環保工作順利推進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五)正面引導,團結鼓勁。面對社會輿論環境的深刻變化,應主動設置議題,及時解疑釋惑。在環保重大事件發生后或重大決策部署前,及時發聲、準確發聲、有效發聲,搶占輿論制高點,讓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自覺行動。
(六)注重實效,促進參與。突出理念宣傳、行為宣傳、實踐宣傳,從與公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環保行為入手,策劃和組織宣傳活動,力求鮮活生動、簡便易行,從點點滴滴中培養習慣,在全社會形成生態環保的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和行為模式,凝聚蓬蓬勃勃的生態文明建設力量。
三、加強面向社會環保宣傳的工作重點
(七)廣泛深入宣傳生態文明建設的理論與實踐。準確把握生態文明建設的總方向、總要求和總措施,廣泛宣傳“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深刻內涵和戰略意義,宣傳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宣傳建設美麗中國、福建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光明前景和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戰略舉措,宣傳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的實踐成果,讓生態文明觀念在全社會牢固樹立。
(八)大力宣傳環境保護的形勢與舉措。要圍繞我省總量減排任務、確保水環境安全、落實大氣污染防治細則等環保重點工作,組織編制通俗易懂、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材料(品),把工作開展現狀、對策和進展講清楚、說明白;宣傳我省環保領域改革的進展與成效、污染治理的艱巨性、環境管理戰略轉型的重要性;宣傳各級黨委、政府和環保部門科學應對、逐步改善環境質量的重要舉措。當前要把宣傳《福建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作為著力點和重中之重,在全社會樹立“同呼吸共奮斗”的行為準則。
(九)加強人民群眾廣為關注的環境熱點焦點問題的宣傳、引導和解釋工作。把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新期待放在宣傳工作的重要位置,大力宣傳黨和政府讓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呼吸上新鮮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品、在優美宜居的環境中生產生活的決心和行動,強化以人為本、環保為民的惠民理念,讓人民群眾看到解決問題的希望。加強環境信息發布工作,緊密結合當前環境保護工作實際,圍繞環保重點工作,把握社會公眾的重大關切和環保工作的熱點、焦點問題,主動把環境信息介紹好、闡釋好、傳播好,把公眾關心關注的問題講清楚、說明白,對于掌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話語權,滿足公眾知情權。重視輿論引導工作,做好環境輿情監測預警。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握大勢,找準輿論引導的切入點、著力點,提高認識、完善制度,營造有利于推進環保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凝聚全社會保護環境、齊心協力推進福建省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正能量。
(十)加大環保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宣傳《環境保護法》以及《福建省環境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全社會環保法治觀念和守法意識,預防和減少環境違法行為。結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宣傳我省懲治環境犯罪典型案例,曝光違法案件,加大環保執法的震懾力。
(十一)加大環保知識普及力度。及時組織推廣環保部、科技部、教育部等國家部委編寫和推薦的普及型環保知識讀本,提高環境科學的覆蓋面,爭取公眾對環境保護的理解支持;針對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科學解讀成因與危害,引導公眾正確對待、妥善應對;及時、準確介紹國內外、省內外關于環境保護的新進展、新知識,提升全民環境科學素養。
(十二)加強基礎性理論研究。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的研究,用最新理論成果推動環保宣傳工作實踐。要與相關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各級黨校、行政學院,黨委、政府宣教部門密切配合,深入研究環保宣傳規律,切實把服務大局的要求體現在環保宣傳工作的導向、基調、思路和措施上。
四、加強面向社會環保宣傳工作的有效途徑
(十三)構筑大宣傳格局。組織協調我省各級宣傳、文明辦、教育,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和社會團體支持并廣泛參與環保宣傳工作,建立聯動機制,用好用足優質社會宣傳資源,形成推動環保宣傳工作的合力。把環保宣傳工作融入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各方面,形成政府主導、公眾參與、運轉順暢、充滿活力、富有成效的環保宣傳大格局。
(十四)發揮傳統宣傳資源優勢。總結我省環境宣傳工作好經驗、好做法,繼續發揮理論文章、形勢政策宣講以及先進典型人物引路等傳統宣傳手段優勢。充分利用好黨報、黨刊、通訊社、電臺、電視臺等我省傳統主流媒體渠道的品牌優勢、公信力優勢和正面傳播渠道優勢,克服宣傳工作浮在面上的一般化現象,注重“下基層”、“接地氣”,進一步增強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十五)探索新型宣傳方式和手段。開拓與網絡等新興媒體合作的宣傳平臺和渠道,把推進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運用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充分運用手機短信、社交網絡、微博微信等新型傳播手段,及時刊發宣傳報道,與網民互動交流,努力擴大環保宣傳的覆蓋面。探索運用動漫、微電影等手段,對環保政策進行形象化展示、故事化表達,講好環保故事、唱響環保聲音,增強環保宣傳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十六)提升主題傳播的影響力。充分發揮世界環境日、世界地球日等重大環保紀念日獨特的宣傳平臺作用,精心策劃,周密組織,打造“清新福建”品牌,形成集中宣傳沖擊力。組織開展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主題宣傳活動,倡導文明、綠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引導全社會參與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不斷拓展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深度和廣度。
(十七)扎實推進教育培訓工作。抓好環境友好型系列創建工作,按照《福建省“十二五”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專項規劃》和《福建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2011—2015年)》中的環境友好型系列創建的指標要求,完成年度創建工作任務,并積極推動環境保護理念和知識進課本、迸課堂、進學校;開展省級環境教育基地創建工作,積極申報全國中小學環境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充分發 揮教育基地作用,開展互動性、體驗式環境教育;利用黨校、行政學院等渠道對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企業負責人進行環保培訓,切實提高社會公眾的環境素養和社會責任感。
(十八)努力繁榮環境文化。加強環境文化理論研究,不斷豐富環境文化的內涵。探索建立激勵機制,吸引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環境文化創作。編制發放弘揚環境文化、普及環保知識、宣傳生態文明的環境文化宣傳資料(品)。
五、加強面向社會環保宣傳工作的能力保障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環保部門要從關系環保工作全局的高度認識和把握環保社會宣傳工作,把環保宣傳與其他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檢查落實。要關心環保宣傳隊伍建設,及時解決環保宣傳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為宣傳工作順利開展創造必要條件。著力推進環境宣傳的制度化、標準化建設,大力提升地市級以下基層環保宣傳工作能力,加強宣傳業務人員培訓和交流,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高素質隊伍。
(二十)加強法制化標準化建設。要繼續做好我省作為環保部環境教育立法調研協作省份的各項工作,積極配合環保部宣教部門做好環境教育立法調研工作,努力促成環境教育立法工作實質性進展。認真按照原國家環保總局《關于印發<全國環保系統環境宣傳教育機構規范化建設標準>的通知》(環發〔2006〕97號)、《福建省“十二五”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專項規劃》和《福建省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2011—2015年)》關于標準化建設的具體要求,推進我省各級環境宣教能力標準化建設的逐步落實。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我省環境教育工作機制和績效評估體系。結合社會接受度、公眾滿意度,在對工作細化、量化基礎上,確定考核內容、標準和方法,探索建立宣教工作績效評估體系,推進我省環境宣教工作規范化管理和制度創新。